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云南省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5〕58号),进一步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上市步伐,现将该《通知》转发给各县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通知》附件
- 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属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后,联文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申报。
2.本次申报实行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同时进行,各申报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3月16日前经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审核后报送市工信委;电子申报需于3月16日前填报完毕并完成县区审核。(电子申报网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