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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等7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15-02-27 浏览量:649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等7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2-15

各州(市)科技局、滇中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2015年是“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收官之年,按照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科技支撑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的要求,为全面做好2015年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等7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农业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是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1—2014年,在各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全省共认定335个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464个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354个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287个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共认定省级科技特派员2215人、省级农村科技辅导员853人。通过开展优质种业基地等7项认定工作,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才围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和服务基层、推动农民增收和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扶持措施

(一)省科技厅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授牌并给予5万元科技经费补助;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授牌并给予20万元科技经费补助;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将给予20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

(二)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省科技厅原则上只支持通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三)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实用技术等培训,并对成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辅导员进行表彰。

三、认定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认定要求

申报条件和认定要求按照各项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二)目标任务分解

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等3项认定工作已列为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及省委、省政府年度农村工作量化目标任务,各认定目标任务不得低于100个。省科技厅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及往年认定数量,研究提出了2015年各州(市)认定任务(详见附件1、2、3、4)。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工作不分解任务,各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请各州(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注意各项认定的内涵和要求,准确推荐,避免重复,认真做好认定工作的组织动员和推荐申报工作。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为确保2015年各项认定工作有效推进,请州(市)科技局尽快启动组织工作,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和电子版报送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认定办。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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