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财政局在受理有关财政信息公开的申请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办理程序,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认真答复。
今年9月,市级财政收到李贤羡同志的信息公开申请2份,要求依法分别公开昆明市财政局2011年至2013年交通罚没年度收入总额入账情况及公开公安部门(交警部门)2011年至2013年度各类罚没、收费缴入昆明市财政数额。收到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其真实意图和信息用途,由法制处牵头,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完全的答复,并及时回复了李贤羡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要求是一个公民作为了解情况、实施监督的权利,也是对政府相关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一种社会监督。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级财政将认真学习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答复工作,切实做好昆明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