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强动态管理,促进省级创新团队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公告第31号)规定,2011年入选的创新团队培育期已满,需按要求组织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1年入选的21个省级创新团队(附件1)。
二、认定程序
(一)团队带头人提交《云南省创新团队认定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总结》、《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情况简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审核。
(二)通过审核的,由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围绕创新团队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培育期内取得的主要业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内容,采取实地察看、会议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定。
(三)通过专家评定的创新团队,经省科技厅审定,颁发《云南省创新团队证书》并授牌。对未通过认定或不按时参加本次认定的创新团队,取消资助,并经审计收回资助经费。
三、具体要求
(一)《云南省创新团队认定申请书》、《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情况简表》(从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填报内容起止时间自2011年10月起至2014年10月止,无附件证明材料的业绩不得纳入。
(二)《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总结》主要围绕本团队培育期内在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团队建设取得的重大突破,培育期内取得的主要业绩,经费使用情况,本单位对团队的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字数限制4000字左右。
(三)附件材料作为考核认定团队业绩的重要依据,须由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在封面盖章确认。
(四)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各团队的《云南省创新团队认定申请书》一式8份,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总结》一式8份,《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情况简表》一式2份,公示材料一式2份,于2014年11月7日前报送省科技厅,《云南省创新团队认定申请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总结》及《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情况简表》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