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安全监管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安排2014年第二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3〕153号)关于项目申报、项目责任落实和验收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重点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省属企业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出隐患进行补助(2014年第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已申报的不再重复申报,已安排项目资金的单位不再安排;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的隐患治理项目不作安排)。
三、项目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安全监管局和财政局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报省安全监管局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