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级财政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指南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八大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原粮仓,确保粮食安全,助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强化农业节水理念,将工程、生物和农艺措施有机结合,集中连片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2014年省级财政资金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12万亩。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粮食生产重点县优先安排。
(二)结合中低产菜园、果园、茶园和咖啡园等改造,择优安排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区)及特色经济作物发展重点县。
(三)2014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各州市推荐项目个数不超过县(市、区)数量的30%。
三、建设内容
(一)土地整形改造
(二)完善田间排灌沟渠设施
(三)节(集)雨水池(窖)及管网建设
(四)完善田间机耕道路
(五)生物农艺措施
四、资金补助规模及环节
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每县300-5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标准1000元/亩),县级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中低产田地改造。
省级财政资金仅用于补助建设内容的前四项和项目管理(管理费不得超过省级补助资金的2%);生物农艺措施投资整合测土配方和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资金等筹集。项目查勘等前期费,由县级自筹解决。
五、申报程序
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县级须编制项目申报书,并以县农业局、财政局联文上报州(市)农业局、财政局。州(市)组织初审、优选,以州(市)农业局、财政局联文(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省农业厅(2份,送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财政厅(1份)复审,文本上报时间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省级复审后下达项目建设任务计划,项目县根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的批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