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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昆明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两化融合及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3 浏览量:621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昆明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两化融合及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科信)局、财政局,各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信息产业发展,引领和提升全市两化深度融合和信息产业整体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工业产业率先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14〕1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昆明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两化融合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化融合项目

(一)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生产装备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重点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提升、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采用本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工业企业,县区、产业基地(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对“两化”融合提供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重点。一是两化融合典型应用项目,二是企业采用国产及本地软件产品的企业信息化项目,三是服务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四是为“两化”融合提供专业服务的支撑机构。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信息化应用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专门服务工作机构、相对独立办公场所的工业企业和机构。

2.已建立推进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较完整的两化融合规划体系,两化融合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

3.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对地方和行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4.项目或平台对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质增效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四)申报材料:

1.昆明市两化融合项目、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昆明市两化融合项目、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2013年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二、信息产业发展项目

(一)申报范围: 软件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软件研发项目和行业解决方案。

(二)支持重点:重点支持软件企业在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领域,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在昆明市范围内注册、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资金落实;同时,项目申报时,申报企业已完成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的30%以上。

4.对已纳入云南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行业统计的申报企业项目优先支持。

(四)申报材料:

1.昆明市两化融合项目、信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昆明市两化融合项目、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2013年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5.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见附件3;费用归结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底,已完成项目截止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日期);

6.云南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行业出具的纳入行业统计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向所辖县区经贸(科信)局、财政局,开发区(园区)经发局、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经贸(科信)局、开发区(园区)经发局对接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经共同审核后推荐上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材料不全、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一式两份。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县区经贸(科信)局、财政局,开发区(园区)经发局、财政局推荐上报的推荐表,需纸质材料一份并提供电子版(附件4)。

2.请县区经贸(科信)局、财政局,开发区(园区)经发局、财政局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精心组织,按要求于2014年6月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报至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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