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市级重点节能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两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充分依靠技术进步挖掘节能潜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我委决定开展2014年市级重点节能项目的报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组织报送工作
市级重点节能项目是完成全市年度节能目标的重要支撑,筛选确定2014年度市级重点节能项目,是2014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兑现《昆明市支持工业产业率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基础。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筛选及报送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符合昆明市工业产业发展方向;
(二)采用技术先进适用,项目建成后能耗指标达到国内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
(三)优先选择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四)重点推荐国家万家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及云南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名单内企业所实施的项目。
(五)所报项目应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正在实施, 2014年内可完成项目。
三、项目范围及重点
(一)重点支持化工、有色、建材、电力、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煤矿瓦斯发电、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三)企业实施电机能效提升;
(四)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或能源管理体系;
(五)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示范;
(六)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七)资源综合利用;
(八)县(市)区和园区节能主管部门的节能统计、监测、监察、服务等节能监管体系能力建设。
四、申报材料
(一)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及研发、生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a.申请报告;
b.《项目基本情况表》;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d.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e.项目可研报告
(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a.申请报告;
b.《项目基本情况表》;
c.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d.淘汰产能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e.淘汰落后产能拆除前、中、后照片
(三)淘汰更新低效电机产品项目
a.申请报告;
b.《项目基本情况表》;
c.更新电机购买合同及发票;
d.更新电机产品能效监测报告;
e.更新电机产品前、后对比照片
(四)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a.申请报告;
b.《项目基本情况表》;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d.体系认证证书或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e.体系文件
(五)节能能力建设项目
a.申请报告;
b.《项目基本情况表》;
c.机构成立批复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县(区)工信局积极组织报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所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把关,按要求填写《2014年度昆明市节能重点项目汇总表》。并在项目汇总表中按节能效果和示范作用大小顺次推荐,我委将按推荐顺序依次筛选。
(二)请于2014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版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委节能管理处。
我委将根据上报项目情况遴选出2014年全市重点节能项目,并作为兑现《昆明市支持工业产业率先发展的若干政策》安排年度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备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