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4年云南省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产糖州市工信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云政发〔2013〕98号)及全省推进蔗糖产业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蔗糖产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云南省蔗糖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重点
(一)全省蔗糖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提高蔗糖产业集中度,提高制糖企业竞争力,促进制糖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延伸蔗糖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等项目;
(四)高产高糖甘蔗新品种研发、培育、推广以及糖料基地建设项目;
(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扶持项目。
二、项目扶持方式
项目专项资金扶持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两种方式。贷款贴息主要扶持以国家金融机构贷款为主的项目,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偿补助主要扶持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高产高糖甘蔗新品种研发、培育、推广以及糖料基地建设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可选择一种扶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云南省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的制糖企业及其各生产单位;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财务状况、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且项目组织管理规范,在最近三年申报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新建项目申请专项资金的,主体工程量必须完成50%以上。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 项目申报单位需在2014年3月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
2. 各县级工信、财政部门需在3月1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
3. 各州市工信、财政部门需在3月2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并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6),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
2.云南省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保部门批文、土地部门批准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文件及其它需要进一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
7.申请贷款贴息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借据、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和《银行贷款核实情况表》(附件4)。
项目申报材料须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以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成册。2013年项目申报中,有部分州市项目纸质材料和网络材料不一致,如投资额等财务数据不一致,纸质表“项目承担单位”和网络系统“项目申报单位”不一致等。请各州市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加强基础工作,凡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纳入扶持范围。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向各级工信部门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并登陆“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116.52.249.87:7002/netrep)”注册成功后,完成网络申报,各级财政部门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二)各州市工信委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要到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核查,对照其申报材料,检查实施条件和建设情况,并联合各级财政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网络申报。
(三)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联合审核筛选出符合申报要求并已完成网络申报的项目,于2014年3月31日前联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同时上报《云南省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计划汇总表》(附件5)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的电子版。未按本《通知》要求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材料的,不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