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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昆明市2013年两化融合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量:576

关于组织申报昆明市2013年两化融合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昆明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两化融合的引导扶持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现就2013年昆明市两化融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包括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制造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装备信息化、产品信息化、节能减排信息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物流信息化、电子商务等项目。

2、重点扶持信息化综合应用和集成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2、所申报的项目应为资金已经落实,且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各级银行授信及签订贷款合同协议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在2014年底能够实施完成。

3、项目符合国家、省以及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企业应具备项目建设实施相应的基础条件、技术力量和实施能力。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1、申报企业通过网络和纸质同时申报。

2、网络申报。各企业于2013年5月3日前,通过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系统”(http://gxw.km.gov.cn)上报企业基础信息及项目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前完成网络审核。

3、纸质申报。各企业提供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后,于5月10日前联文向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申报。

四、申报资料

1、承诺书;

2、资金申请报告;

3、昆明市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

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参考提纲见附件二);

5、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增银行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8、其他相关文件。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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