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局经发局:
为加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发展之需,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从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含规上规下)开展调研、核实工作,切实摸清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基本情况,组织企业认真填写《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基本情况表》于2016年5月5日前将企业摸排情况及《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基本情况表》上报市工信委资源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