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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有关科技管理部门: 为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进一步推进我省科技企业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2014年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在认真总结2014年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科技入滇工作的实施,省科技厅将继续做好2016年度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及有关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所推荐项目的《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3份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办法》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请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