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昆明市2016年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发〔2016〕1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步伐,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现就做好昆明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生产技术、工艺装备改造提升且固定资产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2.在两年内形成生产能力或完成研发目标任务的项目,包括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新产品产业化及创新平台能力建设等技术创新项目。
3.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安宁市、嵩明县、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项目不列入本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申报资料
1.昆明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昆明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研发)投入金额明细表(附件3);
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购置设备及安装的合同、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技术合同、技术研发投入或付款凭证复印件(技术创新项目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附件1-3可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下载。
三、申报程序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各县区经贸(工信)局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优先推荐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签署意见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项目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上报市工信委及市财政局。
附件:
1.昆明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3.昆明市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研发)投入汇总表。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