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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浏览量:664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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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国家级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09号)要求,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我省实际,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任务分工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国家级高新区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工作由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后在汇总上报科技部的同时,请及时将国家级高新区的综合统计数据及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报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汇总,形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

(二)国家级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

1.由昆明市科技局负责(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除外)昆明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2. 由玉溪市科技局负责(玉溪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除外)玉溪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的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3.除昆明市、玉溪市外,其他各州(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4.昆明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由昆明经开区催报,汇总后报送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三)省级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统计工作统一由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四)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的快报及年报统计工作由云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和汇总;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报表由云南省软件园办公室按国家要求组织填报及上报。

二、填报内容

(一)昆明及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写“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辖区科技局或昆明经开区;各州(市)科技局,昆明经开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州(市)科技局,昆明经开区填报)”(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填报“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省级高新区填报“省级高新区统计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三、报送时间

(一)快报统计数据

由各州(市)科技局、昆明经开区催报,汇总后的国家级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快报统计报表(如无法准确汇总出全年统计数据,请填报预计数),请务必于2016年1月5日前直接报送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二)年报统计数据

1. 省级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高新区以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报统计数据,请务必于2016年2月20日前报送至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2. 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上报系统上报,请务必于2016年1月31日前直接报送。

3.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通过软件产业基地统计上报系统上报,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一)具体的调查表式、指标说明等内容详见《火炬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制度中的各调查表和相关统计标准电子版请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首页点击火炬统计页面下载。

(二)云南省科技统计信息中心(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受省科技厅委托,承担火炬计划专项统计的具体工作。

(三)相关国家火炬计划专项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仅供省科技厅汇总上报科技部之用,不对社会公布。

(四)如在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咨询: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金泰国际一期9栋704、705、706室      电话:0871-68336377       传真:0871-6833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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