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命名的2015年(第九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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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高技〔2015〕53号)要求,经过申报征集、材料初审、实地核查、答辩评审等环节,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62个创新平台中,拟命名2015年(第九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工程实验室7个。现将拟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5年12月 2日-10日)。
公示期间,请对公示依托单位、平台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监察厅驻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传真:
省监察厅驻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871-63113561
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0871-63113956,63113902(传真)
附件:拟命名的2015年(第九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附件:拟命名的2015年(第九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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