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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7 浏览量:588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11/17 14:37:31】 【作 者:赵岗】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赵岗】 【稿件来源:云南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审核发布:罗予彤】

 

 

云农计〔2015〕55号

 

各州(市)农业(畜牧)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计〔2015〕9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申报指南要求筛选项目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地要综合考虑基础条件及往年安排的项目类型、数量,合理确定申报类型及数量,原则上每个州市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二、农业部门应会同同级农发机构联合布置筛选项目,于2015年11月27日前,逐级联文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文件、州县农发机构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农业厅(2份)和省农发办(1份),同时报送可研报告电子文档(包括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PDF格式)。逾期申报、越级申报、未联合行文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省级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在国家申报控制数内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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