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委组织开展省级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与对标引导及参加国家工信部2015年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时间:2015-11-6 点击: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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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园区)、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云南省工信委的要求,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以州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云南省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与对标引导工作并继续参加国家工信部2015年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现将省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与对标引导及参加国家工信部2015年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信推〔2015〕2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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