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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量:771
关于做好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5-11-5 10:19:00     点击:8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全面检查培养期内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年度的学术技术工作开展及目标实施情况和培养期满带头人培养期内学术技术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根据《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府登61号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要求,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培引办”)决定于2015年11月10-12日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和培养期满绩效综合考核,现就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2014年度考核
1.对象:2012年、2013年、2014年评选出的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2日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
1.对象:2012年评选出的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考核地点
考核地点:官渡区官南大道1866号官渡创新创业园二楼会议室(广福路与官南路交叉口)。
三、考核小组成员(5-7人):
组  长:郭亚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培引办”主任);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家。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2014年度考核内容与等次
1.考核内容:以《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年度培养目标为依据,主要考核内容为:
(1)带头人2014年度(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学术和技术开展情况、工作业绩及为官渡区发展所做的贡献;
(2)带头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2.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三个等次,具体标准为:
(1)85分及以上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
(2)60—84分为“基本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
(3)59分及以下为“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内容与等次
1.考核内容:以《任务书》培养目标和任务为依据,主要考核内容为:
(1)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学术和技术水平提升情况(50%);
(2)在本专业领域发挥的作用(25%);
(3)围绕官渡区建设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25%)。
2.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2014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差别化考核,按照考核对象填报考核内容、现场听取汇报、查阅实绩材料、考核小组评议打分的方法实施。
企业单位的带头人按照《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考核评分表一(企业单位)》(以下简称《评分表一》)进行考核;事业单位的带头人按照《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考核评分表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评分表二》)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培养工作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对照《评分表一》或《评分表二》打出自评分,在考核前两天将《考核表》和《评分表》提交“区培引办”。
(2)由“区培引办”邀请相关领导、从昆明市科技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听取个人总结汇报,查阅实证材料,对照《任务书》,按照考核对象填报的《考核表》)、《评分表》进行审核及综合评定,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综合考核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考核,由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质量、成果转化及服务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核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及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撰写培养期工作总结,按照《任务书》目标内容准备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填写《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表》(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表》),在考核前两天将《综合考核表》(一式9份)提交“区培引办”。
(2)“区培引办”组织考核评审,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2014年度考核
经考核小组考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带头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1万元的年度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5千元的年度津贴;考核结果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不给予津贴。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
经考核小组考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带头人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且培养期满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培养期满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不给予奖励。
七、考核要求
1.请被考核对象认真总结,准备好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和时限认真进行填报,考核时不能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的不予认可。
2.在考核期间内,考核对象因故不能参加考核的,经报“区培引办”同意后,可提前上报考核材料,通过考核组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组专家由“区培引办”从昆明市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4.《评分表》中个人自评分仅供考核小组参考,最终得分以考核小组的考核为准。
5.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年度考核结果定为“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
6.被考核对象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考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顺利完成。
八、注意事项:
1.请被考核人员登录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kmgdst.gov.cn
2.《考核表》、《综合考核表》与附件证明材料分开装订,年度考核材料一式7份、综合考核一式9份在考核前两天提交“区培引办”(官渡区科信局3415室),电子版传邮箱2337525602@qq.com
联系电话:67174025      联系人:徐春美  李晓艾
 
附件:1.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考核表(2014年度)
2.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考核评分表一(企业单位)
3.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考核评分表二(事业单位)
4.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表
5.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14年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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