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做好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做好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驻区企业:
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提前做好我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国家专项设置和填报要求,优先申报今年开工或年内即将开工的项目,并确保回收周期、回报率等指标符合银行规范要求。
二、提前明确项目承贷主体,点多、面广、单项投资少的项目建议采取“打捆”方式包装项目,并按照“一县区一平台”的模式操作。
三、建立市级专项建设基金申报联动机制,所申报项目要提前统筹落地条件,确保专项建设债券放款后能迅速开工建设,有效拉动投资。
四、夯实申报必备的前期工作基础,每个申报项目必须将批复文件(可研、环评、土地、规划)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可研文本电子版也应报送。
五、请项目业主提前明确意向合作银行,并附正式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件一并上报(见附件2)。
六、请各单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所有申报材料需填报规范、附件齐备,申报各个专项内项目按重要性排序。
七、请各单位参照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提前做好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准备工作,备齐相关要件。请于2015年11月6日星期二下午17点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经济发展局1014室(联系人:张桐 联系电话:68163075)。
附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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