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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受援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考核验收工作的要求,按照中组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和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科技厅将组织对2014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进行考核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区”专项计划考核验收材料 (一)科技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由各派出单位组织、指导本单位派出人员填写科技人员个人考核表(详见附件1),由受援单位签字盖章后,一式6份报送受援单位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受援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受援县所在州(市)科技局,由州(市)科技局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将考核材料2份(含电子版)交由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其余4份由州(市)科技局、县(区)科技部门、受援单位和派出单位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二)派出单位总结材料 派出单位需对本单位2014年度派出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详见附件2),并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一式2份于2015年10月31日之前交由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各省级派出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总结材料由各单位“三区”专项负责人直接交由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各州(市)相关派出单位则将总结材料交由所属州(市)科技局,由州(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科技服务农村中心。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子忠 0871-63134404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邓斌 施竹凤 0871-63169621 E-mail: kj63169621@126.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8号303室 邮编:650021
附件:1. 2014年10月—2015年9月“三区”专项计划科技人员考核表(点击下载) 2. 2014年10月—2015年9月“三区”专项计划派出单位总结材料编写提纲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2
2014年10月—2015年9月“三区”专项计划派出单位总结材料编写提纲 一、2014年度本单位选派人员情况。 二、派出科技人员对专项工作的执行完成情况。 三、“三区”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及经费的使用开支情况(主要是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 四、本单位派出科技人员在专项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情况,包括专利申请与授权、技术标准制定与备案、论文发表等。 五、专项实施过程中科技人员帮助受援单位取得的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六、科技人员在专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七、本单位优秀科技人员的典型案例(1—2个)、现场照片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