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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昆明出台人才新政“46条”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量:504

昆明出台人才新政“46条”

 

    近日,昆明正式出台《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昆明将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率先建成西部地区人才强市,成为全省人才工作的“排头兵”。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177万人,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18%,人才贡献率达37%。

 

  率先建成西部地区人才强市

  《意见》共分5个部分、20个方面、46条。

  《意见》明确,通过突出培养创新创业创优人才、大力开发经济领域紧缺亟需人才、大力开发社会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等措施,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177万人,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46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20%,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6%,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18%,人才贡献率达37%。

 

  打造20个人才创新示范基地 

  《意见》规定,昆明将出台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设立创新创业园区吸引、聚集高层次人才;以企业为主要载体,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推动工作站向企业聚集、向创业行动、向市场发展。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设立3—5个博士后工作扶持站,集中力量对有发展前景的科研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每年5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期4年。

  “十三五”期间,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业园区(开发区)、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2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示范基地,其中企业申报的示范基地入选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支持创建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被认定的单位,市级科技计划安排每个单位10万元的引导经费,用于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科创团队至少可获20万经费

  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将实施科技创新梦想工程,积极打造以大学生为主的各类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众创空间,帮助青年创新人才实现创新、创业、创造梦想。实施创新梦想工程“三个计划”,即创新梦想导师计划、创新梦想孵化基地计划及创新梦想服务平台计划。力争到2017年,全市认定300名创新创业梦想导师和50个创新创业梦想孵化基地,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梦想服务平台。

  同时,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在培养期内考核合格将给予工作津贴;带头人5年考核结果达标的,可授予“昆明市科技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对批准创建科技创新团队的,市级科技计划一次性安排不低于20万元的引导经费,所在单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配套;市级创新团队经培养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每年培育3个专家服务站

  《意见》规定,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万元奖补,获得省级认定的,奖补40万元,国家级认定奖补100万元。对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计划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建设引导经费。

  每年培育3个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家服务站,给予30万元服务站经费补助。促进企业与专家及其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专家服务站作为引进人才、引进项目、引进资金的创新载体,最大程度地把创新要素引入基层,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拟设外国专家“春城友谊奖”

  对于特殊人才和创新团队,允许特殊人才自带优秀助手,并不受学历、职称、身份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设置等条件限制。适当提高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标准,对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专技人才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2万元。

  同时,拟设立昆明市外国专家“春城友谊奖”。从2016年起,每3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家以及积极招商引资的外方友好人士授予“春城友谊奖”,以昆明市市长名义签署颁发,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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