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生物产业项目库的通知
按照市财政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建立项目库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项目推荐立项和2016-2018年生物产业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发展思路
昆明生物产业依托全省优势特色生物资源,充分发挥区位、人才、科技、市场、资本和产业集群等优势,按照项目推动产业发展的思路,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环保、生物服务五大重点领域,加强项目建设,努力培育全市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推进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产品精深加工、增强科技支撑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竞争力,促进生物产业向规模化、特色化、国际化方向健康快速发展。
二、项目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以现代中药材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特色动物、植物、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
三、项目扶持类别
(一)基地建设。主要扶持有原料生产标准并开展标准化、良种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种养殖优质原料基地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精深加工。主要扶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购买新生产设备、建设厂房等)、提高精深加工程度(引进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
(三)市场开拓。主要扶持生物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设立省外大中城市或国外直销网点、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
(四)品牌建设。主要扶持获得国际认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的项目。
(五)标准专利。主要扶持制定重要的生物产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申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生物专利和申请审定的生物新品种的项目。
(六)科技平台。根据我市生物产业发展需要,与科研单位或组织共同搭建生物产业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平台和生物产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的项目。
(七)其他符合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生物产业项目。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注册在昆明的生物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科研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诚信、守法经营。
(二)生物产业企业须具有法人资格,有资金筹集能力,加工类企业上年固定资产净值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基地建设和资源开发类企业上年固定资产净值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三)科研单位或组织须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研究成果能向龙头企业转化应用;培育加速企业发展的条件。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须成立1年以上,并有法人资格,组织内成员数量在100户以上,建有稳固的经营合作关系。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按照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扶持类别和申报单位条件,认真遴选辖区内的生物产业项目,符合条件均可上报,数量不限。
(二)各县区遴选出的项目将作为2016-2018年的市级生物产业项目库,2016年的项目将在项目库中进行筛选,请各县区明确2016年推荐立项的项目1-2个。
(三)请各县区按照《昆明市生物产业项目申报书》和《昆明市生物产业项目库汇总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报市生物创新办。
附件1:《昆明市生物产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2:《昆明市生物产业项目库汇总表》
联 系 人:刘俊骏 联系电话:13887579909
电子邮箱:kmsswcxb@126.com
昆明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关于建立市级生物产业项目库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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