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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量:611

2015年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

 

 

 

 

 

项目申报指南

 

 

 

 

 

 

 

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


目      录

一、立项原则

二、支持方式和重点方向

1. 支持方式

2. 重点方向

三、重点支持领域

1. 先进装备制造

2. 生物、医药

3. 电子信息

4. 新材料

5. 新能源

6. 节能环保

7. 现代农业

8. 现代服务业   ...............................13

四、项目申报须知

1.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3. 申报程序

五、其他事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技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3]8号)和《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昆发[2013]9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政府科技资金对昆明市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增强昆明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改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依据《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度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本申报指南。

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昆明市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政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初期、研发中期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立项原则

1.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在政府引导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

2. 坚持企业为主体与协同创新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进行产业技术开发的组织、投入和受益主体作用,鼓励申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加大研发活动投入。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升级的创新链建设。

3.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相结合。着力开展技术攻关、标准创制和知识产权创造,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

4. 坚持财政科技投入最优绩效的原则,强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支持方式和重点方向

1. 支持方式

创新基金采用贷款贴息、前资助和后补助三种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

仅限于知识产权综合质押贷款项目。主要体现知识产权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持产品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投资结构合理,当年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贴息期一年(依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万元。

(2)前资助

优先安排企业申报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项目、科技服务项目)、省创新资金部分项目的培育,支持额度为已获支持金额的20%;市创新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为20万元。

(3)后补助

后补助项目是指在项目单位申报并获批准立项进入项目库(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创新资金项目),在约定时间内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对项目经费的支出审计确认后,按项目研发经费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最高不超过20%的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前资助、后补助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企业申请资助金额不大于企业净资产数额;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2. 重点方向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市场前景广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出口创汇项目。

(3)为昆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供重大技术支撑的项目。

(4)利用省外、国外资金进行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的项目。

(5)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创新资金的项目。

(6)围绕昆明市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精神,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引领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型项目;攻克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性技术,起到带动工业转型升级作用的关键创新产品;具有节能减排、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等环境友好型项目。

(7)产、学、研结合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尤其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先进发达地区向企业输出技术,企业将技术成果商品化过程的技术转移项目,或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并进行二次开发的项目。

(8)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突出、技术含量高、能够在昆明市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进现代农业、工业产业化、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产生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9)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拥有或掌握的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知识产权明晰的高新技术项目。

(10)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重点项目。

(11)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三、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八大领域。

1. 先进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具有竞争能力的智能型产品和高度自动化的技术装备,促进传统机电产品的升级换代,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技术装备的需要。

(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及现场局域网技术产品;可编程序控制器(PLC)产品;基于PC及嵌入式的控制系统;新型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前端研究。

(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面向行业配套的传感器;新型传感器和微系统;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3)先进制造技术:先进制造系统;数控系统及加工技术和装备;机器人开发及应用;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纺织行业专用设备;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4)新型机械产品:机械基础件;通用机械;专用机械。

(5)电力与电工行业技术产品:智能电网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电工设备。

(6)交通相关技术产品:汽车发动机关键技术;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高铁与城市轨道交通机车关键零部件。

(7)光机电一体化高技术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基于SMT技术的多层、密集、微型复杂电路设计等; 3D打印技术。

2. 生物、医药

重点支持天然药物、民族药为主的生物制药产业、建立生物药研发创新平台、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新型医用材料及新型生物材料。

(1)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常见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生物诊断产品;生物分离纯化技术与检测产品;生物技术加工天然产物。

(2)中药天然药物技术与产品:中药创新药物;中药新品种的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

(3)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常见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药物合成新技术;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药物制剂新辅料;新型体外诊断技术与产品。

(4)医疗仪器、设备:医学影像技术与产品;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与产品;医学检测、检验、监护技术设备与产品;康复治疗技术与产品。

(5)医用敷料与器材:手术专用器械及新型敷料;组织工程材料;介入治疗材料与产品;其他生物医用材料。

(6)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领域的应用。

(7)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评价服务,包括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符合国家新药研究开发规范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如毒理、药理、药代、毒代、药物筛选与评价以及中试的技术服务等;研究开发新型制剂的技术服务,包括为研究开发药物缓、控释等新型制剂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

3. 电子信息

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成分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形态清晰、应用明确、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传播、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的研制、开发。

(1)软件产品: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移动互联网的软件开发;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医学网络信息系统与软件产品;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软件。

(2)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集成电路封装技术;集成电路测试。

(3)计算机及网络产品:计算机终端产品和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网络产品;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及应用。

(4)通信产品技术:光传输交换设备;宽带移动通信设备;宽带综合业务接入设备;业务与运营支撑系统;网路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5)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演播室与运营中心系统;网络传输、监测与管理系统;用户终端系统。

(6)新型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发光器件;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片式半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中高档机电组件。

(7)信息安全产品:安全测评和管理类产品;安全基础类产品;网络安全类产品;专用安全类产品。

(8)智能交通产品:先进的交通管制和控制系统;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和软件系统;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与综合调度产品。

4. 新材料

重点支持新材料领域中技术先进、环境友好、市场前景好的新材料产品及服务。

(1)金属材料:钢铁冶金材料;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贵金属材料及深加工产品;稀土功能材料及电子信息金属功能材料;特殊合金及粉末冶金新材料;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

(2)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高性能功能陶瓷;人工晶体;功能玻璃;半导体材料;超细、纳米粉体制备与加工技术。

(3)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结构材料;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新型橡胶材料;新型纤维材料;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4)精细化学品: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新型橡胶塑料助剂;精细及功能化学品。

(5)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材料合成、制备加工共性技术服务;新材料检测、表征、评价技术服务;材料集成计算工程服务;稀土替代高技术及应用服务。

5. 新能源

重点支持具有清洁、环保、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及服务。

(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其他新能源。

(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高性能绿色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新型储能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其他新型能量转换与储能技术与产品。

(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建筑节能技术及相关产品;分布式能源相关技术与装备。

(4)新能源与节能高技术服务:为可再生能源与电池原料、材料、工艺、技术、产品、设备等提供设计、检测、评估、咨询及系统管理的高技术服务;为中小电池企业发展提供先进电池设计和绿色制造加工技术等的高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及能量优化综合节能技术服务。

6. 节能环保

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技术及设备、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等关键技术。

(1)水污染防治技术:典型重金属工业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高浓度、难降解、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处理;城市环保设施与二次污染处理及资源化技术;中小城镇污水和面源污染控制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

(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工业向大气排放有毒污染物防治技术及服务;局部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

(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服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社会源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技术。

(4)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应急与常规监测仪器设备;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环境样品的采集与样品制备技术。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低排放”关键技术;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高技术服务。

(6)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开采技术与设备;低品位资源综合利用和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冶炼技术、有价金属回收技术。

7. 现代农业

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的农业成果。

(1)良种培育:良种培育新方法、新技术;生物技术育种;农作物、林木、园艺植物品种培育与繁育;畜禽水产品种培育与高效繁育;农业生物特色、专用新品种培育。

(2)新型农业投入品:新型农用药物;新型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新型饲料与添加剂。

(3)农业先进装备:种植业机械;畜牧水产装备;设施农业装备;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

8.现代服务业

重点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

(1)科技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工程化、技术培训、科技企业孵化等服务。

(2)综合性服务。包括数据共享、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投融资辅导等服务。

(3)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

四、项目申报须知

1.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且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纳税;

(2)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创新项目上年度用于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

(4)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5)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意识,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服务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3. 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企业

①企业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规范,特别是在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企业;

②企业净资产过低,无法保障项目正常实施的企业;

③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评价,近三年内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信誉不良的企业;执行国家、省和昆明市科技项目,实施中被终止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

④社会诚信不良的企业。

(2)不支持的项目

①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项目;

②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已被国务院及相关行业明确列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项目;

③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④实施期超过三年的项目;

⑤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4.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提交书面材料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注册阶段

企业登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点击“创新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提交;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将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给予激活确认。

企业注册成功后,在网站(www.kmtm.org.cn)下载并填写《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备选表》,将一式二份纸质备选表及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申报日前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收到备选表及附件后按程序进行形式审查。

(2)项目申报资料提交阶段

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由基金管理中心通知企业进行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写。

①按照《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信息点》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②按照要求将装订好的项目申报资料、承诺书及相关附件一式六份,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企业申报资料请自行留档,报送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料不予退还)。

③2015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第一批5月15日,第二批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 创新基金和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均实行全年受理,分批支持的原则进行。

2. 对于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基金管理中心只受理一个项目的申请。

3. 正在执行市科技计划或市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

4. 申报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可向基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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