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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2015年重点工业项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浏览量:597

 

关于对昆明市2015年重点工业项目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通知

来源:投资管理处 时间:2015-3-17 点击:5

各开发区(园区)、县区工业投资及项目推进主管部门,委内各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强化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落实,按照《关于对全市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昆政督通〔2015〕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业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开发区(园区)、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确定对口联系领导,强化责任目标,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年度非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重点项目内容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5年计划实施重点工业项目52项,总投资704.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5.0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2项,计划完成投资70.45亿元;新开工项目13项,计划完成投资24.6亿元;计划推进重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7项,总投资260.84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分解细化责任。各责任单位及委内各协调服务责任处室要认真对照《昆明市2015年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表》(见附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把每一个项目的目标任务以及分阶段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实施结果倒逼。同时,涉及重点项目推进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配合联系,安排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及时跟进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各项情况。对在建项目,要重点掌握项目年度投资进度计划、月度完成情况、资金到位落实及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新开工项目,要重点掌握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开工时间、和年度投资计划等相关情况;对拟建项目,要重点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立项、土地、环评、产业政策、资金筹措等)。

(三)夯实前期工作。对列入计划的拟建、新建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方案,指导企业尽快完成规划、用地、环保等报批手续,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落实项目融资计划。对于符合国家、省、市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责任单位要牵头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四)做好协调服务。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重点项目联系制度,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土、环保、规划、水利、电力和林业等部门联系协调,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在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推进使项目尽早投产、达效。

市工信委协调服务责任处室负责配合项目所在开发区、县区,加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及时形成报告上报。

(五)落实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抓好项目情况月报工作,专人负责按月填写《2015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月报表》,确保在报表中涵盖辖区内的市级重点项目,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月报表(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委投资管理处及相关处室;每季度末(6月20日、9月20日及12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将项目进展情况(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审批情况、最新进展情况、当前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工信委投资管理处及相关处室。月报表报送情况列入年度工业投资考核管理。

(六)严格考核监督。各责任单位、委内各处室要将涉及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落实推进。市工信委将加大项目建设任务督查力度,对建设目标进度未按时完成、推进迟缓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并建议由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联动推进工作会进行会办,会议明确为督办事项的,由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下达《昆明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督办事项通知书》,限期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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