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筛选报送企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争取金融扶持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入驻及相关服务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帮助地方特色商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拓展海外营销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通知》内容,积极推动辖区优选企业入驻平台,原则上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区不得少于3家,其他县市区不得少于1家;
(二)请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筛选辖区有潜力的企业争取金融扶持及上市;
(三)请将入选企业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于2016年12月26日17:00前通过公文电子交换系统报送我局。
附件:1.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入驻及相关服务的通知
2.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一览表
昆明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