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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量:11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试点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相关部署,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智能制造业企业应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要求,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联合开展云南省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云南省范围内遴选1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标准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试点内容详见《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标准群”中的相关国家标准可参考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附件3)中列出的标准。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按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标准应用实践方法、实践成效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配图说明。

(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的标准范围参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其中重点试点标准参见《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附件3)。

    (三)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并提供项目修改证明材料。推荐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代表性和覆盖面。

(四)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行文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  标准处               陈文旌   0871-6321557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刘   蓉   0871-63515549

支撑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何宏宏    010-64102797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伍  林    132******8995

材料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邮政编码:650228 。

邮  箱:ynqispc_cwj@163.com

 

附件:1.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2.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3.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

             4.项目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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