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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量:96

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2:59

信息来源:昆明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昆政发〔2022〕7号),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应用的深化,加深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支持我市相对规模化优势农产品提升商品溢价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经研究,继续支持优秀电子商务直播服务机构、直播基地建设,支持优势农产品主产地就地开展电商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现就相关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直播电商类。支持主流直播平台在我市设立相应服务机构,支持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基地)开展内容生产、电商选品、直播营销、主播培育等相关服务。对直播业绩突出,综合排名前列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或直播服务机构,每户给予不超过4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综合排名按服务商家数、孵化达人数(服务机构适用)、签约主播数(直播基地适用)、服务平台/基地交易额分别占30%、30%、40%权重计算。

(二)电商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类。支持云南八大产业、昆明市相对规模化优势农产品主产地就地开展电商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建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开展检测、分拣、包装、预冷等业务,对接电子商务渠道开展电商销售。对开办或运营农产品产地电子商务商品化处理设施的市场主体,业务处理能力、实际业绩综合排名前列的,每户给予不超过60万元奖补。

综合排名按业务处理能力(功能完善20%权重、企业及产品容量20%权重)、实际业绩(实际处理货值20%权重、电商成交业绩40%权重)综合计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昆明辖区并实际经营。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2.申报主体2020年以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直播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服务商家数、孵化达人数、服务平台交易额等业绩良好;电商直播基地正常运营服务商家数、签约主播达人数、基地年销售额等业绩良好。

4.商品化处理设施有明确的开办或运营主体,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功能完善(分拣、包装、检测、预冷、存储、入驻企业办公等),分区合理,有业绩(企业入驻、电商化)。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企业自行撰写,包括但不限于: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业绩、申报条件符合性、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等,表明申报意愿。)

2.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完税证明。

7.直播基地还需提交:

(1)建设(开办)或运营直播基地证明材料;

(2)直播基地签约主播证明材料(签约协议等);

(3)主播直播间销售证明材料(截图);

(4)服务商家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名录、合同等);

(5)直播基地销售额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8.直播服务机构还需提交:

(1)承接直播平台服务业务证明材料(协议等);

(2)服务商家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名录、服务合同等);

(3)孵化本地达人证明材料;

(4)直播达人(商家/个人)证明材料(直播间销售额截图);

(5)服务平台交易流水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9.商品化处理项目还需提交:

(1)项目建设及投入使用证明材料;

(2)项目外观及内部照片;

(3)项目介绍及功能分布图、相关功能区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4)运营方不是业主的,需提供项目运营证明材料(合同、运营团队基本情况介绍);

(5)项目占地面积、仓储能力证明材料;

(6)2021年农产品进出量证明材料;

(7)2021年电子商务销售额明证材料;

(8)其他材料。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须简明、齐备、有证明力,材料不齐全或与申报要求无关的,将作退回处理。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6月6日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proxy.km.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超过时限将关闭网上申报功能。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2.注册地所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符合的在企业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平台。

3.注册地所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录入审核意见,提交下一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4.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市商务局、财政局进行共同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5.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各县(市)区收到市级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

6.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

      1.昆明市2022年电子商务奖补资金申报表

2.承诺书

联系电话: 63167136

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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