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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量:29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区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整合区域国际科技合作资源,构建高质量开放创新机制,发挥国际科技合作效能,助推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培育办法(试行)》(官科信[2020]16号),现将2021年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后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注册登记地址在官渡区区域范围内、税收解缴关系在官渡区的下述企事业单位:

2020年认定的市级国际对外科技合示范企业、国际对外科技研发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官渡区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后补助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认证(认定)证书及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时出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和上年度12月份在官渡区纳税凭证(有税务部门印章)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后补助采取统一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用户,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官渡区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后补助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供一式两份(复印盖章有效)。

网络申报网址:http://t.cn/RnSdlS5 ,技术支持方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589318707。

四、网络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5日24:00前。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地址: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3号楼4楼3413室

联系人:杨丽芬    67170866  13577098720

报送截止至2021年7月16日17:00前。

六、相关事项

(一)申请材料装订顺序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附件材料需提供封面和目录。

(二)申请单位应保证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准确,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1.《官渡区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后补助申请表》

         2.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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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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