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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购买《昆明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立法咨询服务的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293

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昆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编制咨询》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咨询服务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市大数据管理局)

三、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四、项目服务期限:《条例》正式印发出台止

五、经费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要求及主要内容:按照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的原则,完成《条例》立法咨询服务课题研究,配合完成《条例》的立法程序,直到《条例》正式印发出台。主要内容包括对国内外地先进地区进行调研,主要针对政务部门,从事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的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公共服务有关的重点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机构,研究建立各单位依法收集、存储数据以及向市数据平台提供数据并用于共享和开放的制度建设。为建立健全我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各实施主体及工作开展原则导向,构思管理框架;重点研究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完善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共享开放审查机制;研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以及相关问责机制;在分析研究条例制定可行性的基础上形成立法草案和课题调研报告。

、项目承接标准:一是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对昆明市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立法工作具备一定的研判能力,熟悉立法程序和先进地区立法情况,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与省、市、县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沟通协调能力;三是在昆明市范围内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证明);四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五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单位: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1-67459061

监督电话:0871-67456532

公告时间:2021422-2021427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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