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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

发布时间:2021-02-20 浏览量:326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关于康养产业发展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官渡区康养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重点扶持养生养老、健康旅游、高端医疗、康复疗养等产业。

一、培养康养产业发展

(一)企业入区发展

对符合康养产业发展导向,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税收产出不低于30万元/亩  的用地类项目,从项目建成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照对形成地方本级财力的50%予以奖励,项目建成投产第四至六年按照形成地方本级财力的30%予以奖励。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没有进行生产的企业不予扶持。

(二)存量企业扩大再生产

对存量企业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对项目投资中融资资金(上市融资除外)参照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利率(LPR)的10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三)企业规模化发展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企业,按照云南省统一标准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同比增幅超过30%以上的企业(只针对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将给予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建立康养产业体系

(五)提升医疗产业发展

放宽准入条件,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和医学专业人才,提供办医便利、优化审批流程、医疗用地保障助推官渡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旅游健康医疗示范区、高端健康养生示范区。

(六)健康管理产业发展

导入国际顶端大健康高端技术研发,引入权威医疗机构认证的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培育以成型个性化健康检测、咨询为主体的健康管理产业。聚焦高端医疗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高端国际市场,发展养生养老、高端医疗、康复疗养等健康服务。

(七)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对评定为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给予奖励: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

对被正式列入省、市、区重点建设,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旅游示范项目给予补助,每年用于对旅游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旅游项目规划编制、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特色产业培育、旅游宣传推广等。

(八)养生养老产业发展

积极打造健康养老目的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集健康、旅游、养生、养老的综合体项目,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健康养老产业、“候鸟式”旅游养老业、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民族特色医药产业、生物医药保健产业、老年文化创意产业。

三、扩大健康产业链

(九)推进“互联网+”康养服务创新

加快推进“官渡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运用,搭建康养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响应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的设计开发与运用。

(十)培育发展康养产品用品

支持企业研发康养智能科技产品,提高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引导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康复护理、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研发和生产康养产品用品,重点支持自主研发和生产康复辅助器具,上述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以上措施由卫健部门、发改部门、民政部门、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教体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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