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开发区工信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 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楚政通〔2014〕33号、《楚雄州工信委 楚雄州统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规上工业 企业培育和扩销促产以及参加展洽会财政资金奖补实施办 法的通知》(楚工信通〔2018〕11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0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19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方向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参加展洽会、扩销促产、上台阶。各方向申报范围、上报要求依据各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楚政通〔2014〕33号)、《楚雄州工信委 楚雄州统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规上工业 企业培育和扩销促产以及参加展洽会财政资金奖补实施办 法的通知》(楚工信通〔2018〕110 号)、《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工信通〔2019〕5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分方向申报指南要求,向当地县级工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确保其真实性。
(二)县级初审
各县市、开发区工信部门要会同财政、统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0月26日前联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州工信局,纸质申报资料及文件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三)州级审核
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在各县市、开发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有关程序后报州人民政府。
附件:1.楚雄州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州级财 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2.楚雄州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展洽 会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3.楚雄州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 产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4.楚雄州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
楚雄州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州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 号)精神,为组织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为年度预算安排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2019年10月份至2020年9月份经统计部门批准新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到2021年兑现奖励时已退规的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上报要求:
(一)各县市、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和审核。
(二)企业申报表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czt.yn.gov.cn/ygyc/#/home)申报,县市审核通过后,企业申报表连同申报请示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箱:ynscxzjw@yeah.net;
联系电话:3389311;
联系人:张玉强 电话:13577829588; 戴弃痕 电话:13508789042
附件:1.2020年度楚雄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 金申报表
2.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 汇总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表 ( 2019 年4季度至2020年3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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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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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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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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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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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活动 |
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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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纳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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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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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经济 指标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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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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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统计部门意见(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与上报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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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部门盖章) |
附件1:
附件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2019 年3季度至2020年4季)
填报县市:
序号 |
达规企业名称 |
纳规时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纳规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统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楚雄州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精神,为组织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为年度预算安排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2019年10月份至2019年12月份参加展洽会,符合参加国家级、省级展洽会条件的未兑现展洽会补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到2021年兑现补助时已退规的企业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上报要求:
(一)各县市、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和审核。
(二)企业申报表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czt.yn.gov.cn/ygyc/#/home)申报,县市审核通过后,企业申报表连同申报请示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箱:ynscxzjw@yeah.net;
联系电话:3389311;
联系人:张玉强电话:13577829588;戴弃痕电话:13508789042
附件1.楚雄州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补助申报表
2.楚雄州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补助申报汇总表
附件1:
楚雄州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补助申报表
(2019年第4季度)
企业签章:
企业 基本 情况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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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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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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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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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级别 |
□国家级 □省级 |
展会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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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展会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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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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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展 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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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开发区)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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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楚雄州工业企业参加展洽会补助申报汇总表
(2019年第4季度)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展会名称 |
展会级别 |
举办时间 |
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楚雄州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楚雄市、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经贸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9 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楚雄州辖区内,2019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比2018年增长15%以上,且增长额超过500万元的规模以上非烟工业企业。
(二)到2021年兑现补助时已退规的企业不在补助范围。
二、上报要求
(一)各县市、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和审核。
(二)企业申报表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czt.yn.gov.cn/ygyc/#/home)申报,县市审核通过后,企业申报表连同申报请示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箱:ynscxzjw@yeah.net;
联系电话:3389311;
联系人:张玉强 电话:13577829588; 戴弃痕 电话:13508789042
附件:1.楚雄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补助申报表(2019年度)
2.楚雄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补助申报汇总表(2019年度)
附件1:
楚雄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补助申报表(2019年度)
企业签章: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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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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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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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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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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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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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加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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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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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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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统计局审核意见 |
(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与上报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负责人签字: 县(市)统计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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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楚雄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补助申报汇总表(2019年度)
填报县市: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同比 增幅 (%) |
增长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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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审核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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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楚雄州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楚雄市、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经贸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9〕6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9 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楚雄州辖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下的每上一个亿元台阶给予1 万元的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分别给别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二)到2021年兑现奖励已退规的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上报要求
(一)各县市、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和审核。
(二)企业申报表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http://czt.yn.gov.cn/ygyc/#/home)申报,县市审核通过后,企业申报表连同申报请示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州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邮箱:ynscxzjw@yeah.net;
联系电话:3389311;
联系人:张玉强 电话:13577829588; 戴弃痕 电话:13508789042
附件 1.楚雄州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2.楚雄州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1:
楚雄州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2019年度)
企业签章:
企业 基本 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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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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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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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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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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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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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统计局审核意见 |
(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与上报统计部门一套表数据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负责人签字: 县(市)统计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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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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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楚雄州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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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审核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
统计局: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抄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 |
楚雄州工信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