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区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我区企业良性发展,根据《昆明市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办法》、《昆明市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操作流程实施细则(试行)》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第八批有意向通过“财园助企贷”融资的工业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说明
“财园助企贷”是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做为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帮助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1年期以内、500万元以下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支持我区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诚信良好,但抵押担保不够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财园助企贷”要求申报企业必须达到四个条件:
(一)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的工业企业(不属于大型工业企业的,即从业人员小于1000人,年营业收入小于4亿元。);
(二)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备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上年度缴纳税收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
企业“财园助企贷”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由市财政和开发区按照贷款金额的八分之一向合作银行存入“财园助企贷”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企业申请“财园助企贷”通过后可获得一年期内500万元及以下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遵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最高上浮上限不超过30%的幅度计取。以当前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为例,年利率最高不超过5.655%。
二、申报程序
请我区有融资需求的工业企业填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批“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申请表》并向工业和科技局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表见文后附件)应据实填写,并自愿选择合作银行(财园助企贷合作银行分别是富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工业和科技局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相关数据与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出现企业申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工业和科技局将按企业第一合作银行意愿,与合作银行共同入户上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进行资信调查,希望企业给予积极配合。
三、申报要求
前期已向工业和科技局提交过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企业,可依照本通知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申请表纸质文件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并于2020年10月26日前报送至工业和科技局办公室101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谭岩松、曹登宇
联系电话:18804209261、15925171088
电子邮箱:kmjkfwzx@163.com
地 址:昆明经开区管委会1010办公室
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批“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申请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局
2020年10月20日